网购买到假货,善用电子数据维权

2015-12-08 15:32:46

       据新华社重庆11月19日专电(记者朱薇朱瑞卿)网购后发现是假货或与网上宣传不一样怎么办?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醒消费者,要善用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进行维权。
       据介绍,李女士去年12月在某网站购买了一件貂绒大衣,店家向李女士介绍,衣服貂绒含量在95%以上,“假一罚十”。李女士收货后对产品质量有所质疑,便送去检验,检验结果为锦纶23.9%、兔毛76.1%。李女士认为店家的行为系消费欺诈,故起诉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,要求返还购物款,并赔偿10倍价款。
       庭审过程中,李女士向法庭提交了与被告客服人员的网络聊天记录,以证明被告网店作出了错误解释。最终,法院采纳了李女士出示的证据,认定在该网站进行销售的服装公司构成欺诈并应承担10倍赔偿。
该服装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,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       本案主审法官提醒,当消费纠纷发生时,电子介质中存储的信息可以成为维权的有力证据。消费者发生纠纷时应及时保存证据,必要时可进行公证。